节点文献
廉政建设——以基层自治组织村委会为例
【关键词】 ;
【正文】摘 要: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是城市居民或农村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基层治理具有基础性、经常性、根本性的特征,唯有保证基层组织的廉洁性,才能切实的服务与人民群众,让民群众行使自己的权力。在2020年我国已进入全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了全面脱贫,但同时我们要防范反脱贫,假脱贫的问题。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村委会切实关系到人民群众利益的方方面面,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在加大防腐倡廉的同时我们不能忽视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廉政建设,提高基层组织的服务意识,完善监督制度;严格对其人员把控和明确职能划分。本文主要从基层廉政建设与脱贫成果巩固的角度出发,探索在基层自治组织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应的原因和解决措施。
关键词:基层自治组织;腐败;廉政建设,人才
一、文献综述
通过查阅相关的基层自治组织腐败的文献,发现目前对基层腐败问题的研究大多是理论层面,其中包括了对基层自治组织的定义,其腐败原因和一些相应的措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正式提出《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再次强调,“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这是中国共产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目标要求。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要通过治腐惩贪、制度建设、思想教育等措施和手段,多管齐下,综合施策。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全党的努力,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制度日益完善,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党内政治生活呈现新的气象。但在深度治理的同时也有漏网之鱼。在刘伟关于村民自治运行难题中介绍了在当下我国基层组织存在结构失衡的问题,在其问卷调查的结论得知,在村民自治中存在村委会选举贿选泛滥、富人买票争权、职责不清、村务工作存在形式主义,他认为基层组织存在的问题主要以下五点原因:一、村民自治组织存在结构失衡的问题,在自治问题上没有做到真正的让人群众参与,存在着严重的形式主义。二、在自治框架上存在着村民自治与乡政管理在制度上的冲突性。三、干群关系的紧张以及长期以来的干群关系记忆使得在实践中存在一定的难度。四、农村人口的大量流失,使得村民自治的社会条件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同时也难以继任。五、由于部分政策的变动使得基层工作人员工作重心的转移。在方帅看来村民自治的难点问题在于动力机制的缺失,也就是基层干部作为一个理性的“经济人”,当他的个人利益被削减时,仅仅靠责任感与些许的津贴是不足以促使他去继续为民服务的。在其观点中同样的说到了人才的问题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青壮年劳动尤其是知识青年的大量外流,使得农村进入一种老年人治理的现象,因为有其自身的缺陷使得自治组织的没有改变固有的状态,另一个就是自治组织作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一个组织体,但却承担着“上级”移交的任务,将工作任务的行政化。王林兵认为乡镇府与村委会的互动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权力的垄断,以及一些非规范性的互动导致了基层的腐败,加之基层监督制度的多元性与监督主体的一致性矛盾导致权力监督抵态化,对于这种无效的监督,实质上没有改变基层的腐败环境。
学者们不仅研究研究了腐败产生的原因,也研究了一些针对基层腐败如何杜绝的措施。张淑英从犯罪预防的角度论述了增加犯罪成本,提高犯罪难度和降低犯罪回报率以减少基层腐败;应松年在针对基层反腐上提出建立严格的监督监察制度和检举制度、广泛听取公众的意见;以及强化权力的监督,建立重大决策刚性机制和权力运行公开机制。在相关的文献中学者们都给出一些相对性的措施,比如加强基层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为人服务的意识,完善相应的监督机制和增加犯罪成本等措施,但是就具体的方案如何贯彻落实没有谈及到。本文主要从基层人员村委会的角度上来分析腐败的原因,以及针对基层干部如何防范腐败的问题进行分析
二、村委会组成人员的产生
我国村委会组成人员为: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大一点的村庄里还有一个副书记,一到两个办事处主任,二个支部委员,村民委员会,一到两个较小的村支书,三到五个村民小组。村民干部是在村民直接选举的基础上产生的。我国的农村社会是一种“人情社会”的社会关系。中国农村基于其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生产方式和聚居性家庭生活人们在面对面的交往过程将“人情”放在重要位置,同时基于血缘关系的建立的人际关系使得农村社会成为一个“熟人社会”,从而形成人们平时耳熟能详的“熟人好办事”及“给个面子”等现象的存在,因而导致当人们再遇见麻烦的时候习惯性“找人”,而不是找相关的机构或者是组织。那么我们基层干部如村长的产生在一些地方是靠其“个人魅力”所选上。也即就是当人们选拔村干部时村民会考虑这个人会给自己带来什么利益,当遇到什么事可以寻求其帮助,以及会考虑备选之人是不是自己亲戚这些考虑。以上因素这为参加选举的基层干部找到了契机:也即可以通过“拉帮结派”获取票数上的优越性,还可以通过“买票”的方式实现自己的优势,还可以通过其他间接的方式获取,比如采取结果公开但过程不公开的方式,过程公开但结果不公开的方式。不排除基层干部中多数的基层干部是通过的法律规定的程序选举产生的。但极少数的基层干部通过非规范程序选举的则会侵害到人民群众的利益,
三、基层干部腐败原因
1、基层干部晋升空间狭窄
长期以来,基层干部受编制和职数限制,晋升空间较为狭窄。我国宪法规定:村长的任期没有法律限制,村长每届任期三年,只要是村民选举通过,可以连选连任,没有任期的限制。我国村干部晋升的机会有三种形式:一是经过选拔成为乡镇的领导干部;二是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乡镇机关;三是如事业编制。以江西省的村支书晋升为例。江西省针对村书记选拔为乡镇领导干部做了以下要求:1、村书记村主任考录为一般乡镇事业干部: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连续满5年以上,或任村(社区)主任、党组织书记连续满7年以上且现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上工作,或任村(社区)主任连续满9年以上。还需近2年所在村(社区)年度考核综合排名均在乡镇(场、街道)前1/3以内,或任职期间本人获得过2次以上乡镇(场、街道)以上表彰奖励。实行定期选聘,每1到2年开展一次。2、村书记村主任考录为乡镇机关领导干部:村(社区)干部必须为任现职连续满5年以上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任村(社区)主任、党组织书记累计满7年以上且现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上工作,或任现职连续满9年以上的村(社区)主任,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每2年开展一次。从其任职时间要求以及年龄的要求上来看晋升时间较长,同时年龄也较高。这就可能导致部分基层干部借助村干部的职位“赚钱”就走人的情况。随着我国脱贫空间的开展,每年对于地方的扶贫拨款不断地增加,如在2020年我国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达1461亿元,用于易地搬迁的资金基层干部在补偿给老百姓的流程是否按照赔偿的标准执行,以及对于“精准扶贫”的资金是否真正发放到了贫困户的手里,以及以产业扶持帮助脱贫是否真正的贯彻落实,相应的扶贫政策以及村委会工作人员的晋升机会少两者相互作用为腐败的产生提供了契机。
2、村委会干部待遇机制未完善
村委会是农村基层自治性组织,不是一级政权,也不属于国家机关。因此,村委会成员有别于政府公务员以及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不能从国家领取工资。但村委会成员从事村委会的工作,必然要占用大量时间和精力,应当给予适当的补贴。村委会成员的补贴,可以从村民上交的提留中解决,也可以从集体经济上交村委会的收益中解决。但这些补贴对于补贴家用可以说是九牛一毛。向某基层干部(村长)了解到他们每月工资正职两千多,副职1800,而且基层干部缴纳的保险属于灵活就业,他们缴纳的社会保险政府缴纳百分之六十,自己缴纳百分之四十;在本就不多的补贴上扣除缴纳的各项社保金额,到手的可以说资金可以说是少之又少。这就造成在基层干部中出现的一种现象即“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虽然十八大以来我国的反腐工作取得了重大成果,但在基层组织中依然存在着“漏网之鱼”。有的基层干部只是将其岗位当作“副职”,而是通过其职位获得的优势进行其他工作,获得更多的收益。
3、职责不明确
村委会的性质与功能定位尚不明确,村委会与基层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关的法律关系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而是指导和协助的关系。但在实际工作中村委会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上与政府之间形成了一种领导关系,失去了基层自治组织的本质,出现不管事的情况。在基层自治组织工作中基层组织工作人员工作以政府交代的事情为大事;相反的把解村里面的事务当作小事,甚至出现在解决村里基本事务时置之不顾的情况。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有以下几种原因:其一、基层自治组织对自己的定位不明确,在许多农村地区基层自治组织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村里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人员,但实质上他们对自己的工作任务在本质上没有一个真正的认识,存在以“政府为主导”的一个现象,将其本职工作与政府的某些要求本末倒置。其二、政府与基层自治组织中的关系在某些方面还存在模糊的情况。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各自治组织在法律的范围内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或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爬出机关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其中明确了基层政府在基层自治组织中的作用是给予工作上的指导、支持和帮助,但在现实社会中,政府为了完成相关的工作任务指标在一定程度会派发任务给基层自治组织,同时有些基层政府人员在看到个别村“有利可图”时会参与到村的管理中来,使得基层自治组织中的权力受到剥削。
四、就腐败中的人员问题提出的相对应措施
综上所诉,我们可以看到知道基层自治组织为什么在自我管理的过程中出现一系列的问题,针对以上的现象我们要即使的改进,以发挥基层自治组织真正的功能。
1、人才引进
党的十九大中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策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乡村,重点在乡村。推进乡村法制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根本建设。但是,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腐败问题是使得法治建设在农村难以顺利开展。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腐败问题的有效解决以及加快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廉政的建设,需要从人员的配置上解决当下的问题。在过去的人员任职中,存在着“拉帮结派”、法律意识淡薄、人员素质较低的问题,这就导致在行使权力的时候以权谋私、滥用权力、工作重心转移的等问题;在针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形式下,更需新鲜的血液融入到基层群众工作中去,从人员的配备上在一定程度的缓解基层群众组织存在的问题。
针对我国基层政权中出现的问题,国家出台了相关的政策与解决措施,十八大以来的反腐倡廉,“老虎苍蝇”一起打的一系列反腐措施在基层实行,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乡村的建设,但在有些看不到的地方仍然存在着问题。乡村的建设离不开青年人才的引进,青年人才相对于以往的基层工作人员来说主要有以下的优势:第一、接受过高等教育,在文化教育上受到过系统的学习,对新知识,新事物的接受能力强,法制观念强。第二、新青年在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上受到马克思主义的影响,所以有较强的荣辱观,在思想上端正。第三、在接受过高等教育的青年在工作中有更大的上进心,在面对一些问题是能用新办法解决。现在的青年大学生是接受过系统教育的,对于现实社会中存在的“村霸”“以权谋私”“仗势欺人”等这些行为有着正确的见解,同时从一开始接受教育就受到中国传统文化潜移默化的影响;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他们在解决问题上会有通过不同的办法处理问题。
引进人才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为人民服务,走到人民群众中去,因此我们也要对相关的引进人员进行训练、制定相应的考核制度,以及相应的培养措施。首先在人才引进上我们要保证其公平性,公平性是引进人才质量的重要保障,是与基层组织之前村委会人员产生的重要区别,公平性有利于充分挖掘可用的人才,让其在自己的岗位上实现其价值。其次要建立人才培养机制,人员与工作岗位相匹配。刚引进的人才可能是刚毕业的学生,在工作中缺乏经验,因此这就需要实施岗位成长计划,建立传帮带,以老带新制度,岗前培训制度、不定期开展工作培训。最后是在工作中要制定相应的考核制度。针对村民基层组织而言他们的工作主要是为人服务,不仅要有内部相关人员的评价机制,同时更重要的人民群众的评价意见。在这样的情形下可以建议内部上级人员的打分制,外部人员即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考核制度,设置一个区间值,在达成内部分值要求和外部满意度值的人员进行奖赏,针对没有达到的相关人员进行教育,同时建立一定的惩罚机制。
2、完善收入制度及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障制度
我们党以改进工作作风为有力抓手,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出台了一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法规制度,但在当下基层组织中依然存在着腐败问题,腐败问题要从多方面着手,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正式提出“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这三不机制也从侧面反应了我们的主要任务以及如何防腐问题,惩罚不是各项措施的主要目的,预防为主才是这要任务。上文分析了基层腐败的原因,然而让基层工作人员不必腐我们也应该采取相应的措施。
基层干部的收入和保障问题是基层自治组织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在满足基层干部的基本家庭保障的同时,也应注重基层工作人员社会保障的问题。基层工作人员在针对这些问题上应该采取相应的措施。首先针对基层工作人的收入上采取绩效制度。公司企业的薪资办法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引用到基层组织中来,如果使用基本工资加绩效的办法不仅能提高大家的办事效率而且解决工资低的问题。其次提高基层组织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障指数。基层自治组织的工作人员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但他们作为联系人民群众最后一公里的纽带我们应充分保障其利益,
3、加强工作人员的廉政思想教育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注重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倡导和弘扬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价值观,旗帜鲜明抵制和反对关系学、厚黑学、官场术、‘潜规则’等庸俗腐朽的政治文化,不断培厚良好政治生态的土壤。”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迈入新征程,离不开先进的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建设文化建设应贯彻到各个环节,而不仅仅是在职工作人员。首先是要营造以廉为美、一清为荣的价值导向的廉政文化建设。比如在教科书中编入与廉政相关的知识内容,以及典型案例作为老师授课的内容,塑造一个崇尚廉洁的社会环境。第二、廉政建设对象上的不限性,不仅仅是党员干部青少年,还有老百姓应接受相应的廉政教育。在有些地方出现腐败的原因是老百姓自认为没有损害到自身利益而对其行为纵容,不举报、置之不理,通过廉洁文化进社区、进村民、进头脑将诚信品质和廉洁意识内化为立身之本,外化为为国奉献、为民族担当的公民行动。第三、,党员干部也要带头严守廉洁自律底线,把握好公与私、情与理的尺度,做好人民群众参与廉政文化建设的引领者和服务者。值得注意的是,党员干部要主动走进群众的生活,利用廉政文化讲座、政策宣传、在线互动等交流方式,向更多人民群众传播廉政文化的内容,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廉政文化建设的理解力和积极性,形成党群齐心、党群互信、官廉民安的廉政文化氛围。
五、结语
基层反腐败工作关系到现阶段乡村建设的问题,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事关我国现代化建设大局和中华民族复兴大业。反腐败工作是否能够贯彻执行关系到乡村振兴的成果,必须把反腐败工作作为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中国的脱贫成果来之不易,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工作重心从脱贫的显性目标,转向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为综合目标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大家的奋斗,腐败损害人民的成果。当前基层微权腐败现象存量之大、危害之深应当引起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必须将基层微权腐败治理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列入重点治理范围, 必须以壮士断腕、刮骨疗毒的决心和努力严厉惩治基层微权腐败,让基层微权腐败如过街老鼠; 必须完善相关制度设计,把权力关在笼子里,放在阳光下,让基层微权腐败无处遁形; 必须不断提高基层民众的民主与法律意识,消解基层微权腐败的生存土壤。相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在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基层微权腐败现象会得到标本兼治,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的政治新常态最终一定会形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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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应松年.反腐败须扎紧扎密制度笼子[J].人民论坛,2017,(13):24-25.
关键词:基层自治组织;腐败;廉政建设,人才
一、文献综述
通过查阅相关的基层自治组织腐败的文献,发现目前对基层腐败问题的研究大多是理论层面,其中包括了对基层自治组织的定义,其腐败原因和一些相应的措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正式提出《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再次强调,“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这是中国共产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目标要求。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要通过治腐惩贪、制度建设、思想教育等措施和手段,多管齐下,综合施策。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全党的努力,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制度日益完善,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党内政治生活呈现新的气象。但在深度治理的同时也有漏网之鱼。在刘伟关于村民自治运行难题中介绍了在当下我国基层组织存在结构失衡的问题,在其问卷调查的结论得知,在村民自治中存在村委会选举贿选泛滥、富人买票争权、职责不清、村务工作存在形式主义,他认为基层组织存在的问题主要以下五点原因:一、村民自治组织存在结构失衡的问题,在自治问题上没有做到真正的让人群众参与,存在着严重的形式主义。二、在自治框架上存在着村民自治与乡政管理在制度上的冲突性。三、干群关系的紧张以及长期以来的干群关系记忆使得在实践中存在一定的难度。四、农村人口的大量流失,使得村民自治的社会条件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同时也难以继任。五、由于部分政策的变动使得基层工作人员工作重心的转移。在方帅看来村民自治的难点问题在于动力机制的缺失,也就是基层干部作为一个理性的“经济人”,当他的个人利益被削减时,仅仅靠责任感与些许的津贴是不足以促使他去继续为民服务的。在其观点中同样的说到了人才的问题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青壮年劳动尤其是知识青年的大量外流,使得农村进入一种老年人治理的现象,因为有其自身的缺陷使得自治组织的没有改变固有的状态,另一个就是自治组织作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一个组织体,但却承担着“上级”移交的任务,将工作任务的行政化。王林兵认为乡镇府与村委会的互动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权力的垄断,以及一些非规范性的互动导致了基层的腐败,加之基层监督制度的多元性与监督主体的一致性矛盾导致权力监督抵态化,对于这种无效的监督,实质上没有改变基层的腐败环境。
学者们不仅研究研究了腐败产生的原因,也研究了一些针对基层腐败如何杜绝的措施。张淑英从犯罪预防的角度论述了增加犯罪成本,提高犯罪难度和降低犯罪回报率以减少基层腐败;应松年在针对基层反腐上提出建立严格的监督监察制度和检举制度、广泛听取公众的意见;以及强化权力的监督,建立重大决策刚性机制和权力运行公开机制。在相关的文献中学者们都给出一些相对性的措施,比如加强基层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为人服务的意识,完善相应的监督机制和增加犯罪成本等措施,但是就具体的方案如何贯彻落实没有谈及到。本文主要从基层人员村委会的角度上来分析腐败的原因,以及针对基层干部如何防范腐败的问题进行分析
二、村委会组成人员的产生
我国村委会组成人员为: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大一点的村庄里还有一个副书记,一到两个办事处主任,二个支部委员,村民委员会,一到两个较小的村支书,三到五个村民小组。村民干部是在村民直接选举的基础上产生的。我国的农村社会是一种“人情社会”的社会关系。中国农村基于其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生产方式和聚居性家庭生活人们在面对面的交往过程将“人情”放在重要位置,同时基于血缘关系的建立的人际关系使得农村社会成为一个“熟人社会”,从而形成人们平时耳熟能详的“熟人好办事”及“给个面子”等现象的存在,因而导致当人们再遇见麻烦的时候习惯性“找人”,而不是找相关的机构或者是组织。那么我们基层干部如村长的产生在一些地方是靠其“个人魅力”所选上。也即就是当人们选拔村干部时村民会考虑这个人会给自己带来什么利益,当遇到什么事可以寻求其帮助,以及会考虑备选之人是不是自己亲戚这些考虑。以上因素这为参加选举的基层干部找到了契机:也即可以通过“拉帮结派”获取票数上的优越性,还可以通过“买票”的方式实现自己的优势,还可以通过其他间接的方式获取,比如采取结果公开但过程不公开的方式,过程公开但结果不公开的方式。不排除基层干部中多数的基层干部是通过的法律规定的程序选举产生的。但极少数的基层干部通过非规范程序选举的则会侵害到人民群众的利益,
三、基层干部腐败原因
1、基层干部晋升空间狭窄
长期以来,基层干部受编制和职数限制,晋升空间较为狭窄。我国宪法规定:村长的任期没有法律限制,村长每届任期三年,只要是村民选举通过,可以连选连任,没有任期的限制。我国村干部晋升的机会有三种形式:一是经过选拔成为乡镇的领导干部;二是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乡镇机关;三是如事业编制。以江西省的村支书晋升为例。江西省针对村书记选拔为乡镇领导干部做了以下要求:1、村书记村主任考录为一般乡镇事业干部: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连续满5年以上,或任村(社区)主任、党组织书记连续满7年以上且现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上工作,或任村(社区)主任连续满9年以上。还需近2年所在村(社区)年度考核综合排名均在乡镇(场、街道)前1/3以内,或任职期间本人获得过2次以上乡镇(场、街道)以上表彰奖励。实行定期选聘,每1到2年开展一次。2、村书记村主任考录为乡镇机关领导干部:村(社区)干部必须为任现职连续满5年以上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任村(社区)主任、党组织书记累计满7年以上且现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上工作,或任现职连续满9年以上的村(社区)主任,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每2年开展一次。从其任职时间要求以及年龄的要求上来看晋升时间较长,同时年龄也较高。这就可能导致部分基层干部借助村干部的职位“赚钱”就走人的情况。随着我国脱贫空间的开展,每年对于地方的扶贫拨款不断地增加,如在2020年我国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达1461亿元,用于易地搬迁的资金基层干部在补偿给老百姓的流程是否按照赔偿的标准执行,以及对于“精准扶贫”的资金是否真正发放到了贫困户的手里,以及以产业扶持帮助脱贫是否真正的贯彻落实,相应的扶贫政策以及村委会工作人员的晋升机会少两者相互作用为腐败的产生提供了契机。
2、村委会干部待遇机制未完善
村委会是农村基层自治性组织,不是一级政权,也不属于国家机关。因此,村委会成员有别于政府公务员以及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不能从国家领取工资。但村委会成员从事村委会的工作,必然要占用大量时间和精力,应当给予适当的补贴。村委会成员的补贴,可以从村民上交的提留中解决,也可以从集体经济上交村委会的收益中解决。但这些补贴对于补贴家用可以说是九牛一毛。向某基层干部(村长)了解到他们每月工资正职两千多,副职1800,而且基层干部缴纳的保险属于灵活就业,他们缴纳的社会保险政府缴纳百分之六十,自己缴纳百分之四十;在本就不多的补贴上扣除缴纳的各项社保金额,到手的可以说资金可以说是少之又少。这就造成在基层干部中出现的一种现象即“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虽然十八大以来我国的反腐工作取得了重大成果,但在基层组织中依然存在着“漏网之鱼”。有的基层干部只是将其岗位当作“副职”,而是通过其职位获得的优势进行其他工作,获得更多的收益。
3、职责不明确
村委会的性质与功能定位尚不明确,村委会与基层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关的法律关系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而是指导和协助的关系。但在实际工作中村委会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上与政府之间形成了一种领导关系,失去了基层自治组织的本质,出现不管事的情况。在基层自治组织工作中基层组织工作人员工作以政府交代的事情为大事;相反的把解村里面的事务当作小事,甚至出现在解决村里基本事务时置之不顾的情况。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有以下几种原因:其一、基层自治组织对自己的定位不明确,在许多农村地区基层自治组织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村里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人员,但实质上他们对自己的工作任务在本质上没有一个真正的认识,存在以“政府为主导”的一个现象,将其本职工作与政府的某些要求本末倒置。其二、政府与基层自治组织中的关系在某些方面还存在模糊的情况。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各自治组织在法律的范围内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或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爬出机关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其中明确了基层政府在基层自治组织中的作用是给予工作上的指导、支持和帮助,但在现实社会中,政府为了完成相关的工作任务指标在一定程度会派发任务给基层自治组织,同时有些基层政府人员在看到个别村“有利可图”时会参与到村的管理中来,使得基层自治组织中的权力受到剥削。
四、就腐败中的人员问题提出的相对应措施
综上所诉,我们可以看到知道基层自治组织为什么在自我管理的过程中出现一系列的问题,针对以上的现象我们要即使的改进,以发挥基层自治组织真正的功能。
1、人才引进
党的十九大中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策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乡村,重点在乡村。推进乡村法制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根本建设。但是,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腐败问题是使得法治建设在农村难以顺利开展。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腐败问题的有效解决以及加快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廉政的建设,需要从人员的配置上解决当下的问题。在过去的人员任职中,存在着“拉帮结派”、法律意识淡薄、人员素质较低的问题,这就导致在行使权力的时候以权谋私、滥用权力、工作重心转移的等问题;在针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形式下,更需新鲜的血液融入到基层群众工作中去,从人员的配备上在一定程度的缓解基层群众组织存在的问题。
针对我国基层政权中出现的问题,国家出台了相关的政策与解决措施,十八大以来的反腐倡廉,“老虎苍蝇”一起打的一系列反腐措施在基层实行,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乡村的建设,但在有些看不到的地方仍然存在着问题。乡村的建设离不开青年人才的引进,青年人才相对于以往的基层工作人员来说主要有以下的优势:第一、接受过高等教育,在文化教育上受到过系统的学习,对新知识,新事物的接受能力强,法制观念强。第二、新青年在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上受到马克思主义的影响,所以有较强的荣辱观,在思想上端正。第三、在接受过高等教育的青年在工作中有更大的上进心,在面对一些问题是能用新办法解决。现在的青年大学生是接受过系统教育的,对于现实社会中存在的“村霸”“以权谋私”“仗势欺人”等这些行为有着正确的见解,同时从一开始接受教育就受到中国传统文化潜移默化的影响;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他们在解决问题上会有通过不同的办法处理问题。
引进人才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为人民服务,走到人民群众中去,因此我们也要对相关的引进人员进行训练、制定相应的考核制度,以及相应的培养措施。首先在人才引进上我们要保证其公平性,公平性是引进人才质量的重要保障,是与基层组织之前村委会人员产生的重要区别,公平性有利于充分挖掘可用的人才,让其在自己的岗位上实现其价值。其次要建立人才培养机制,人员与工作岗位相匹配。刚引进的人才可能是刚毕业的学生,在工作中缺乏经验,因此这就需要实施岗位成长计划,建立传帮带,以老带新制度,岗前培训制度、不定期开展工作培训。最后是在工作中要制定相应的考核制度。针对村民基层组织而言他们的工作主要是为人服务,不仅要有内部相关人员的评价机制,同时更重要的人民群众的评价意见。在这样的情形下可以建议内部上级人员的打分制,外部人员即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考核制度,设置一个区间值,在达成内部分值要求和外部满意度值的人员进行奖赏,针对没有达到的相关人员进行教育,同时建立一定的惩罚机制。
2、完善收入制度及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障制度
我们党以改进工作作风为有力抓手,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出台了一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法规制度,但在当下基层组织中依然存在着腐败问题,腐败问题要从多方面着手,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正式提出“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这三不机制也从侧面反应了我们的主要任务以及如何防腐问题,惩罚不是各项措施的主要目的,预防为主才是这要任务。上文分析了基层腐败的原因,然而让基层工作人员不必腐我们也应该采取相应的措施。
基层干部的收入和保障问题是基层自治组织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在满足基层干部的基本家庭保障的同时,也应注重基层工作人员社会保障的问题。基层工作人员在针对这些问题上应该采取相应的措施。首先针对基层工作人的收入上采取绩效制度。公司企业的薪资办法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引用到基层组织中来,如果使用基本工资加绩效的办法不仅能提高大家的办事效率而且解决工资低的问题。其次提高基层组织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障指数。基层自治组织的工作人员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但他们作为联系人民群众最后一公里的纽带我们应充分保障其利益,
3、加强工作人员的廉政思想教育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注重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倡导和弘扬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价值观,旗帜鲜明抵制和反对关系学、厚黑学、官场术、‘潜规则’等庸俗腐朽的政治文化,不断培厚良好政治生态的土壤。”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迈入新征程,离不开先进的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建设文化建设应贯彻到各个环节,而不仅仅是在职工作人员。首先是要营造以廉为美、一清为荣的价值导向的廉政文化建设。比如在教科书中编入与廉政相关的知识内容,以及典型案例作为老师授课的内容,塑造一个崇尚廉洁的社会环境。第二、廉政建设对象上的不限性,不仅仅是党员干部青少年,还有老百姓应接受相应的廉政教育。在有些地方出现腐败的原因是老百姓自认为没有损害到自身利益而对其行为纵容,不举报、置之不理,通过廉洁文化进社区、进村民、进头脑将诚信品质和廉洁意识内化为立身之本,外化为为国奉献、为民族担当的公民行动。第三、,党员干部也要带头严守廉洁自律底线,把握好公与私、情与理的尺度,做好人民群众参与廉政文化建设的引领者和服务者。值得注意的是,党员干部要主动走进群众的生活,利用廉政文化讲座、政策宣传、在线互动等交流方式,向更多人民群众传播廉政文化的内容,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廉政文化建设的理解力和积极性,形成党群齐心、党群互信、官廉民安的廉政文化氛围。
五、结语
基层反腐败工作关系到现阶段乡村建设的问题,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事关我国现代化建设大局和中华民族复兴大业。反腐败工作是否能够贯彻执行关系到乡村振兴的成果,必须把反腐败工作作为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中国的脱贫成果来之不易,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工作重心从脱贫的显性目标,转向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为综合目标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大家的奋斗,腐败损害人民的成果。当前基层微权腐败现象存量之大、危害之深应当引起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必须将基层微权腐败治理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列入重点治理范围, 必须以壮士断腕、刮骨疗毒的决心和努力严厉惩治基层微权腐败,让基层微权腐败如过街老鼠; 必须完善相关制度设计,把权力关在笼子里,放在阳光下,让基层微权腐败无处遁形; 必须不断提高基层民众的民主与法律意识,消解基层微权腐败的生存土壤。相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在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基层微权腐败现象会得到标本兼治,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的政治新常态最终一定会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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