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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音乐教学中的审美教育
【关键词】 ;
【正文】 摘 要:音乐是中小学阶段的必修课程,从审美角度看音乐教育的现状及加强审美教育的必要性,本文从教学环境,以学生为主体的音乐审美活动,审美教育主客体以及音乐创造性教学几个方面来谈审美音乐教学,最后谈音乐审美的境界。
关键词: 教学环境 审美实质 创造教学
音乐是人类最古老,最具普遍性和感染力的艺术形式之一,是人类精神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作为人类文化的重要形态和载体,音乐蕴涵着丰富的文化和历史内涵,以其独特的艺术魅力伴随人类历史的发展,满足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
现代社会的飞速发展需要素质全面,身心和谐的人。素质教育的要义之一是使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而对音乐的感悟、表现和创造,是人类的一种基本素质和能力,因此音乐审美教育在基础课程体系中具有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新课程标准就提出过,音乐教学要以音乐审美为核心。高中音乐课程作为实施美育的重要途径,其特点就是情感审美。罗丹说:“艺术就是情感。”音乐美,即是一种特殊的情感表达方式。情与美的这种不解之缘,决定了高中音乐教育的基本方式是以情感人,以美育人。因此,音乐教学的过程,在于有情感的教师面对有情感的学生,音乐教学的全部过程,应是一种自觉的审美体验过程。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对美的感知和理解,是审美教育的核心,是审美教育的要点。”音乐美的表现存在于音乐艺术形象之中,没有美的形象就没有艺术。音乐是声音的艺术,它首先诉诸人的听觉。那种铺排得高低有序、抑扬有度、缓急轻重有节的音响,传入人的耳朵,势必唤起美感。但这不是说,对音乐美的感受人人都是一样的。“音乐的耳朵”,需要我们教师来培养。
一、音乐教学环境的审美教育
音乐课是审美教育的重要途径,主要从感性入手,采用体验的方式,以情动人,以美感人。
音乐教学环境的审美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听觉环境和视觉环境的优美,二是两者间的和谐,这是创造良好音乐教学气氛和情境的外部条件。音乐是声音的艺术,聆听是音乐教学的主要手段之一。音响美,是创造良好听觉环境的关键因素。音质清晰、悦耳的音响给人的听觉带来快感,并会产生美感。而糟糕的音响则使人生厌、烦躁。在音乐教学中,教师应力避不良的音响产生。
好的视觉环境对音乐教学也是极重要的。音乐教室的布置应优雅、艺术化,座位的安排与乐器的摆设应富有新意,诱人遐想,并利于小组交流与活动,歌片、挂图应具有视觉欣赏的意义。其他音乐教学手段(多媒体、录像、幻灯片等)的运用也应该努力创设一个审美氛围与艺术情境。
二、以学生为主体的音乐审美教育
新课程标准就指出,要以学生为主体,教师起指导作用。整个音乐心理全过程包括智力和非智力因素都是以学生为主体。例如:
在歌唱、演奏等活动中,首先要集中注意力看谱视唱、视奏,不仅要将音乐符号通过瞬间记忆转化为歌唱、演奏的操作指令,还要对乐(歌)谱、歌词进行长期记忆,以便熟练和再现。当完成了作品的音响转化任务之后,就应该进入二度创作过程,从而提升歌唱、演奏的艺术感染力。在音乐创作活动中,要在了解简单作曲方法的前提下,运用联想、想像和创造性思维进行构思、创作才能使作品具有艺术个性。例如,《沂蒙山小调》可以先旋律不变,改变歌词。也可以根据鱼咬尾的创作手法进行简单的音符接龙,从而感受音乐的创作美。当然,平时对社会和生活的观察、对音乐语汇的积累记忆,都是以学生为主体的智力因素。
在音乐欣赏活动中,首先必须注意多聆听音乐,因为这是必不可少的听觉观察能力的运用。通过这些感性的感知,尽快地进入理性欣赏层次。当然,通过联想、想像、理解、分析、评价等心理地过程是提升音乐鉴赏水平的必经途径,也是充满着创造性思维积极活动的过程,没有智力的欣赏,只能是初级的感官欣赏。由于音乐是以人为主体,以音乐音响为中介,以审美为核心的精神活动,情感的交流情操的陶冶、心灵的净化也都要有情感、兴趣、意志等非智力因素心理的参与和支持。因此,音乐心理全过程是智力因素与非智力因素协同活动的结果。
三、主客体在音乐教学中的审美教育
姚思源在阐述音乐审美问题时往往从两个角度入手。
其一,从音乐的本体出发。一段时期内,音乐为政治、为提高智力服务的思想占据主导地位,并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这种服务其他的实用主义音乐观抛弃了音乐的本体,违背了音乐教育的规律。姚思源则鲜明地指出音乐教育的实质是审美教育,而审美教育的方式只能是通过对学生进行循序渐进的音乐知识的传授和对音乐作品的感知、体验的培养。可见,音乐作品的好坏是影响音乐审美教育效果的重要因素之一。
其二,强调审美主体的自身修养。“音乐艺术能否发挥良好的社会功能,首先依赖于艺术作品的好坏,这是基础。但最后决定问题的关键,却是听众的思想情操、文化修养和较高音乐审美水平。”“在学校的音乐审美教育中,必须加强并高度重视少年儿童的音乐能力和素质的培养。”音乐审美教育是客体(音乐)与主体(受教育者)相互作用的过程,主体的音乐文化修养对于审美效果起决定性作用,因此,如何提高审美主体的文化修养成为学校音乐教育的一个重要课题。
四、创造性教学在音乐中的审美教育
创造教学有着独特的价值意义。这主要是因为它可以通过音乐美的创造实践,发展学生的发散性思维,丰富想像力,培养创新精神和创造性人才。
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创造性教学,不是培养作曲家,而是通过对音乐美的多方面创造性的探索,使他们发现美、创造美,逐步积累音乐创作经验,发展创造性思维。为此,应该更多地采用与音乐有关的即兴创造活动,使他们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探索音响和音乐,如运用人声、乐器声模仿现实生活和自然界的声音,能够根据歌声或音乐,即兴地创作些连贯性的动作,将一些简短的生活语句或易懂的诗句即兴编唱旋律等。发展学生的音乐创造才能是音乐审美教育的最终目标。学生音乐创造才能的培养和发展,需要在丰富的音乐欣赏活动和音乐表现环境中得以实现,激励学生表现音乐,发展其音乐创造才能,不但创造出多彩的音乐世界,而且也创造出具有丰富情感的音乐审美主体,同时又是对学生是否形成健康的审美情趣、高尚的审美理想和正确的审美判断的极好检验。如:贝多芬的《欢乐颂》,在教学中,要根据音乐的表现引导学生进行二度创作,这种创作可以是综合性的,例如诗歌、散文、绘画,甚至一个自编的小故事或小舞蹈等等,培养学生“创造美”的能力。
音乐创造教学从审美教育的角度来看,它的着重点在于激发学生对音乐美的追求和探索,在于鼓励和培养学生的音乐创造精神,因此,不应该过多地偏重于创作成果质量的要求,否则,不仅达不到预期的愿望,而且会挫伤学生的积极性,以导致整个审美教育的失败。作为心灵的音乐,不仅仅是一种倜傥豪放、回肠荡气之音,它独化于玄冥之中,偃息于琴书之侧,胸襟包容宇宙万物,从宁静、永恒的大自然中吸取精神力量,音系高山流水,余音绕梁。音乐是心灵的颤动,感情的流淌,个性的张扬,“艺术是一颗审美的精灵在心空中自由翱翔。”人们认为古典音乐追求高雅脱俗,现代音乐注重个性张扬、通俗流畅、激情奔放,无论何种音乐风格,都是“弦外之音”,无论我们怎样区别古典音乐和现代音乐,怎样从不同的角度欣赏音乐,我们都应有“心的颤动,感受音乐带给我们灵魂的震撼。
总之,在音乐教学中,始终要坚持“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基本理念不动摇,才能使我国的素质教育在音乐道路上越走越远。
参考文献:
①《中国音乐教育》第142、144期
②《高中音乐课程标准教师读本》中的《课程的价值》
③《音乐新课程标准解读》中的“以审美为核心”
④《应重视音乐教育和音乐教师的工作》姚思源作于1957年
关键词: 教学环境 审美实质 创造教学
音乐是人类最古老,最具普遍性和感染力的艺术形式之一,是人类精神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作为人类文化的重要形态和载体,音乐蕴涵着丰富的文化和历史内涵,以其独特的艺术魅力伴随人类历史的发展,满足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
现代社会的飞速发展需要素质全面,身心和谐的人。素质教育的要义之一是使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而对音乐的感悟、表现和创造,是人类的一种基本素质和能力,因此音乐审美教育在基础课程体系中具有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新课程标准就提出过,音乐教学要以音乐审美为核心。高中音乐课程作为实施美育的重要途径,其特点就是情感审美。罗丹说:“艺术就是情感。”音乐美,即是一种特殊的情感表达方式。情与美的这种不解之缘,决定了高中音乐教育的基本方式是以情感人,以美育人。因此,音乐教学的过程,在于有情感的教师面对有情感的学生,音乐教学的全部过程,应是一种自觉的审美体验过程。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对美的感知和理解,是审美教育的核心,是审美教育的要点。”音乐美的表现存在于音乐艺术形象之中,没有美的形象就没有艺术。音乐是声音的艺术,它首先诉诸人的听觉。那种铺排得高低有序、抑扬有度、缓急轻重有节的音响,传入人的耳朵,势必唤起美感。但这不是说,对音乐美的感受人人都是一样的。“音乐的耳朵”,需要我们教师来培养。
一、音乐教学环境的审美教育
音乐课是审美教育的重要途径,主要从感性入手,采用体验的方式,以情动人,以美感人。
音乐教学环境的审美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听觉环境和视觉环境的优美,二是两者间的和谐,这是创造良好音乐教学气氛和情境的外部条件。音乐是声音的艺术,聆听是音乐教学的主要手段之一。音响美,是创造良好听觉环境的关键因素。音质清晰、悦耳的音响给人的听觉带来快感,并会产生美感。而糟糕的音响则使人生厌、烦躁。在音乐教学中,教师应力避不良的音响产生。
好的视觉环境对音乐教学也是极重要的。音乐教室的布置应优雅、艺术化,座位的安排与乐器的摆设应富有新意,诱人遐想,并利于小组交流与活动,歌片、挂图应具有视觉欣赏的意义。其他音乐教学手段(多媒体、录像、幻灯片等)的运用也应该努力创设一个审美氛围与艺术情境。
二、以学生为主体的音乐审美教育
新课程标准就指出,要以学生为主体,教师起指导作用。整个音乐心理全过程包括智力和非智力因素都是以学生为主体。例如:
在歌唱、演奏等活动中,首先要集中注意力看谱视唱、视奏,不仅要将音乐符号通过瞬间记忆转化为歌唱、演奏的操作指令,还要对乐(歌)谱、歌词进行长期记忆,以便熟练和再现。当完成了作品的音响转化任务之后,就应该进入二度创作过程,从而提升歌唱、演奏的艺术感染力。在音乐创作活动中,要在了解简单作曲方法的前提下,运用联想、想像和创造性思维进行构思、创作才能使作品具有艺术个性。例如,《沂蒙山小调》可以先旋律不变,改变歌词。也可以根据鱼咬尾的创作手法进行简单的音符接龙,从而感受音乐的创作美。当然,平时对社会和生活的观察、对音乐语汇的积累记忆,都是以学生为主体的智力因素。
在音乐欣赏活动中,首先必须注意多聆听音乐,因为这是必不可少的听觉观察能力的运用。通过这些感性的感知,尽快地进入理性欣赏层次。当然,通过联想、想像、理解、分析、评价等心理地过程是提升音乐鉴赏水平的必经途径,也是充满着创造性思维积极活动的过程,没有智力的欣赏,只能是初级的感官欣赏。由于音乐是以人为主体,以音乐音响为中介,以审美为核心的精神活动,情感的交流情操的陶冶、心灵的净化也都要有情感、兴趣、意志等非智力因素心理的参与和支持。因此,音乐心理全过程是智力因素与非智力因素协同活动的结果。
三、主客体在音乐教学中的审美教育
姚思源在阐述音乐审美问题时往往从两个角度入手。
其一,从音乐的本体出发。一段时期内,音乐为政治、为提高智力服务的思想占据主导地位,并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这种服务其他的实用主义音乐观抛弃了音乐的本体,违背了音乐教育的规律。姚思源则鲜明地指出音乐教育的实质是审美教育,而审美教育的方式只能是通过对学生进行循序渐进的音乐知识的传授和对音乐作品的感知、体验的培养。可见,音乐作品的好坏是影响音乐审美教育效果的重要因素之一。
其二,强调审美主体的自身修养。“音乐艺术能否发挥良好的社会功能,首先依赖于艺术作品的好坏,这是基础。但最后决定问题的关键,却是听众的思想情操、文化修养和较高音乐审美水平。”“在学校的音乐审美教育中,必须加强并高度重视少年儿童的音乐能力和素质的培养。”音乐审美教育是客体(音乐)与主体(受教育者)相互作用的过程,主体的音乐文化修养对于审美效果起决定性作用,因此,如何提高审美主体的文化修养成为学校音乐教育的一个重要课题。
四、创造性教学在音乐中的审美教育
创造教学有着独特的价值意义。这主要是因为它可以通过音乐美的创造实践,发展学生的发散性思维,丰富想像力,培养创新精神和创造性人才。
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创造性教学,不是培养作曲家,而是通过对音乐美的多方面创造性的探索,使他们发现美、创造美,逐步积累音乐创作经验,发展创造性思维。为此,应该更多地采用与音乐有关的即兴创造活动,使他们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探索音响和音乐,如运用人声、乐器声模仿现实生活和自然界的声音,能够根据歌声或音乐,即兴地创作些连贯性的动作,将一些简短的生活语句或易懂的诗句即兴编唱旋律等。发展学生的音乐创造才能是音乐审美教育的最终目标。学生音乐创造才能的培养和发展,需要在丰富的音乐欣赏活动和音乐表现环境中得以实现,激励学生表现音乐,发展其音乐创造才能,不但创造出多彩的音乐世界,而且也创造出具有丰富情感的音乐审美主体,同时又是对学生是否形成健康的审美情趣、高尚的审美理想和正确的审美判断的极好检验。如:贝多芬的《欢乐颂》,在教学中,要根据音乐的表现引导学生进行二度创作,这种创作可以是综合性的,例如诗歌、散文、绘画,甚至一个自编的小故事或小舞蹈等等,培养学生“创造美”的能力。
音乐创造教学从审美教育的角度来看,它的着重点在于激发学生对音乐美的追求和探索,在于鼓励和培养学生的音乐创造精神,因此,不应该过多地偏重于创作成果质量的要求,否则,不仅达不到预期的愿望,而且会挫伤学生的积极性,以导致整个审美教育的失败。作为心灵的音乐,不仅仅是一种倜傥豪放、回肠荡气之音,它独化于玄冥之中,偃息于琴书之侧,胸襟包容宇宙万物,从宁静、永恒的大自然中吸取精神力量,音系高山流水,余音绕梁。音乐是心灵的颤动,感情的流淌,个性的张扬,“艺术是一颗审美的精灵在心空中自由翱翔。”人们认为古典音乐追求高雅脱俗,现代音乐注重个性张扬、通俗流畅、激情奔放,无论何种音乐风格,都是“弦外之音”,无论我们怎样区别古典音乐和现代音乐,怎样从不同的角度欣赏音乐,我们都应有“心的颤动,感受音乐带给我们灵魂的震撼。
总之,在音乐教学中,始终要坚持“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基本理念不动摇,才能使我国的素质教育在音乐道路上越走越远。
参考文献:
①《中国音乐教育》第142、144期
②《高中音乐课程标准教师读本》中的《课程的价值》
③《音乐新课程标准解读》中的“以审美为核心”
④《应重视音乐教育和音乐教师的工作》姚思源作于1957年
- 【发布时间】2021/2/27 16:4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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