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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实践“三主体”视角看大学生礼仪教育

 

【作者】 殷双见 高媛媛 杨 硕

【机构】 安徽师范大学

【摘要】

【关键词】
【正文】摘   要:自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的大学教育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和创新,其中就包括大学生礼仪教育,例如安徽师范大学旅游管理专业开设的形体礼仪课程等等。但其效果究竟如何?本项目将以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礼仪常识等方面为切入点,对现状进行分析,并针对其以后发展提出若干建议。
  关键词:“三主体”,大学生,礼仪教育,有效性。
  一、何为实践“三主体”
  实践是具有一定目的的主体凭借手段改造客体以达到某种现实结果的物质活动。主体和客体是既在人类实践中生成,又在人类实践得以进行的两个根本方面。有学者认为实践中的主体应该具备以下三种要素:主体意图、主体能力、主体精神。在此基础上进行更加细化的分析,可分为:主体对实践活动的建构、主体的实践能力、主体实践的动力。
  (一)主体意图——主体对实践活动的建构
  “人的意识不仅反映客观世界,并且创造客观世界”。①这句话表明,“意识”可以“反映”和“创造”客观世界。“反映客观世界”是表象输入的过程,“创造客观世界”则是在表象输入后,通过构思从而形成新的超前表象,这种构思阶段也就是对未来实践的探索过程,这种超前反映,我们称之为意向、蓝图,更为确切的称为“意图”。因此,“反映客观世界”的是主体的认识,而“创造客观世界”的是主体的意图。主体意图即为在未来实践活动刚开始阶段,通过思维运作对此活动过程及结果进行超前建构,从而形成超前表象,具备创造世界的一种意识。
  (二)主体能力——主体的实践能力
  实践中的主体能力是实践主体人的体力和智力、知识、技能诸方面的总和,是人从事实践活动的内部根据。“反映客观世界”的认识活动中,主体通过将外部信息进行整合、筛选,形成新的认识。“创造客观世界”是主体带着自身的“内部根据”(内在尺度——价值、理想),在客观条件和客观规律所提供的可能性空间中对主体意图的物化、对象化的能力。主体的实践能力,是人与生俱来的,作为自身满足其对象性需要的内在根据,已必然成为将这种实践的超前表象或蓝图物化、对象化的现实性力量。
  (三)主体精神——主体实践的动力
  钱穆先生认为“精神”是理性的产物。本文的“主体精神”是从狭义层面解析的,是指主体具备了意图和能力后,开始对自我、实践对象、活动本身进行的感知、反思和调整,从而推动或阻碍实践的开始或向更高阶段的发展的动力因素。知识、能力可以不断进行累积,达到由量变向质变的飞跃。但是主体将这种质变的力量究竟能发挥多少,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主体的精神,主体精神是一种心理力量,积极的精神能够加速主体意图的实现,能够最大化展现能力,从而推动事物的前进。反之,则不然。
  二、大学生礼仪教育“实践功能”的缺失
  (一)大学生礼仪教育中“主体意图”建构的困惑
  关于大学生礼仪教育主体意图的建构,一是从教师和学生的角度来说,目前我国高校中的礼仪教育一般为选修课,缺乏专业的礼仪教师,关于礼仪的实践训练也受到局限,礼仪教育被边缘化,重视程度远远低于其他课程。二是从家长的角度来说,礼仪教育的启蒙应该源于家庭教育,礼仪教育的完满状态是在个体不断学习过程中实现的。但实际上,个体在成人前生活的重心是学习,等进入大学后,重心是学习、实践活动和就业,礼仪教育基本被忽视。因此如何使礼仪教育具有延时性、如何使礼仪内化为个体的行为、如何发挥礼仪教育的道德功能,这一系列问题让主体在对礼仪教育未来的展望建构中产生迷惑,也使得礼仪教育在实施之初失去了应有的育人功能。
  (二)大学生礼仪教育中“主体能力”运用的徘徊
  主体的能力主要体现在实践活动中,如果没有课外的礼仪活动,那么学校的礼仪教育也就戛然而止了。假设存在专门针对大学生的课外礼仪教育活动,教师指导,学生践行,如果指导和认识能力处于浅层,则此时的教育活动效果的表现形式为规范个体的行为,提升个体的修养,这仅仅是对知识的认识和内化的初步阶段。如果指导和认识能力处于高层次水平,那么可能会有这样的境界:“许多人举止得体,行为优雅,然而,他们的行为只是出于对他们所知道的既定的行为准则的尊重。”②但人是社会性的动物,个人利益必须要服从社群利益,我们有道德上的义务去遵循社会规范,这些社会规范是社群共识。我们如何将自身的礼仪规范溶于社会规范,个体的礼仪规范是否被社会规范所认同?我们是否“有权利、力量和机会发展和使用我们的能力,去自由地决定自己的真善美,以及值得奉行的生活理念”③呢?
  (三)大学生礼仪教育中“主体精神”激发的桎梏
  1、主体之一——教师。首先是教师的礼仪精神,包括教师在与礼仪“互动”中的理性精神、道德精神、审美精神,基于此点,我们从教师对礼仪教育的个体认同度来进一步分析,涉及到教师态度、信念、性情、价值、视野几个方面,这些具体的体现方式就是教师举止、教学风格和教学机智。教师信念对教师实践影响深远,“教师性情是教师某种思维习惯指导下的行为,是因为不断的重复之后反思的缺位。这个概念可以使得教学行为的习惯更倾向于有利于学生发展的方向改变”。④教师视野建立在教师对自我的深入认识和独立思考基础上,是教师对自我和对职业理性思考的结果。⑤于是,我们提出以下问题:教师对礼仪教育的态度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是迫于上好一节课还是源于一种传播中国传统文化的使命感呢?
  2、主体之二——学生。目前高校的情况是学生学习礼仪教育的动力是外在力量赋予的,礼仪教育除了是某些学科的必修课外,其他专业为选修,这就给了学生选或不选的机会,也就造成了部分学生压根就没接受过系统的礼仪知识。李灵萍曾对537名在校大学生进行《关于大学生礼仪修养培育研究》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442人认为礼仪教育对大学生意义重大,341人认为礼仪教育的最大作用是“就业应聘”,340人认为目前在校的大学生的礼仪修养水平为“一般”。不难发现,大学生对待礼仪教育的态度是认真的,也是功利的,实用主义的心理力量使本该有的“礼仪至上”蜕变成“利益至上”。
  以上分析,让我们觉得激发主体的“礼仪精神”困难重重。
  三、实践“三主体”对大学生礼仪教育的启示
  (一)运筹帷幄,建构礼仪教育中的主体意图
  礼仪教育绝不仅仅是整齐规范仪容仪表和行为举止,要注重挖掘礼仪的道德内涵,通过礼仪教育达到道德教育的目标。在礼仪教育中,应该始终坚持一条主线“以礼仪教育为主进行道德教育”。礼仪具有道德教化的特征,教化是长期习染的过程。《礼经解》曰:“故礼之教化也微,其止于邪也于未形。”教师应该认识到礼仪所要达到的终极目标:“一是社会层面,达到风俗淳化,形成一种和谐有序,风尚淳朴,温文尔雅的社会风尚;二是形成一种知礼好礼,讲求道德人伦的人格。通过礼仪的教化,不仅塑造了一种超出原本能的个别性状态,而且是使得个体超出了他原始本能的状态,……获得了一种普遍性的文化与文明的品格。”⑥同时,礼仪也是一种规范,其核心是约束力。规范组成社会世界,并内在地建构合法性的人际关系和社会合法秩序。“大学生认为,教师的品质与礼仪行为不仅具有自身的表现力,更重要的是作为一种教育手段而存在。”⑦教师应该带领学生回归中国传统文化,熟读典籍,让学生感受到礼仪文化的博大精深。教师也要不断进行思考,在实际教学中杜绝照本宣科,仅仅停留于礼仪规范的传递。
  (二)优化礼仪学科课程,激发礼仪教育中的主体能力
  教育来源于生活,礼仪教育同样要生活化。主体能力的发挥只有在礼仪实践中才能体现。一是应与学科课程联系起来,在学科课程的支持下,根据礼仪教育目标,设计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方案,以增加学生的直接体验。二是要注意礼仪教育活动课堂的开放性。活动课程可以以学生的各种活动为载体,如社会实践活动、文体活动、公益性活动等,强调从学生直接经验出发来学习,强调课程的综合经验,学习场所既可以是课堂内,也可以在课堂外。三是要注意礼仪教育活动课程与训练活动的区别。礼仪教育活动课程设计过程中要避免活动课程沦为训练活动。礼仪教育活动课程强调学生的主体性,把学生当作选择、决策的主体来看待,而不是将教育者的意志强加给学生,“要求”其参加活动。
  (三)传承精髓,彰显礼仪精神的主体光彩
  精神是信念,精神是执着的追求。“礼仪既是一种精神力量,……,有礼,可使邦兴;无礼,必然衰邦。 所以礼者,义也;义者,利也。 而这种义利,关系到国家安危、社稷兴衰、民族荣辱。”⑧我们正处于建成小康社会的道路中,经济建设需要德行来指引,国家的希望在青年,我们应该以礼仪养成行为,培养大学生健康向上的道德情感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提高大学生的道德自觉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培养大学生优雅的气质和得体的仪表,培养大学生完善独立的人格和全面发展的优良个性。作为教师,无论是否从事礼仪教育,都应该充当礼仪的传递者,他的“言谈举止、仪表风度、待人态度、处事倾向等都能真实透视出他的文化修养、理想追求、审美观念的差异和整个内心世界的真与假、善与恶、美与丑。”⑨教师要坚信礼仪教育的普及和大众化必能为社会主义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保证,讲授传统文化时要有自豪感,传递中国优秀礼仪文化时要有使命感,用自己的人格魅力去影响学生,让学生都投入到“学礼仪、行礼仪”的氛围中,我想这应该是我们这个时代所追求和倡导的吧。
  【注释】:
  ①《列宁全集》,第38卷,第228页。
  ② [英] 亚当.斯密著,蒋自强译:《道德情操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74页。
  ③[美]丹尼尔.贝尔著,李琨译:《社群主义及其批判者》,三联书店2002年版,第16页。
  ④Erskine S.Dottin.Professional Judgment and Dispositionsin Teacher Education[J].Teaching and Teacher Educa-tion,2009(25),83-88。
  ⑤Gerald G.Duffy.Visioning and the Development of Out-standing Teachers[J].Literacy Research and Instruction,2002,41(4),331-343.
  ⑥龚群,《生命实践与理性——诠释学的伦理学向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48-49.
  ⑦王红:《大学生谈教师礼仪现状》[J],天津教科院学报,2003年第3期。
  ⑧⑨楚丽霞:《论传统礼仪的当代价值》[J],理论月刊,2008年第10期。
  • 【发布时间】2020/7/1 16: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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